黄昏,腮红已些许褪却,脑中只独留痛意。

    大抵是昨夜饮酒太凶所导致。

    意识慢慢归来,约莫已醒酒大半。

    房内有些许凌乱,但也无伤大雅,稍微清理片刻,便又同往日般洁净。

    窗外,金线穿来映照桌上。少年方知,原来自己快睡了一日了。

    这睡了如此久,经骨有些施展不开,于是便想出去走走。

    外面的天,飘落着鹅绒般的细雪,一片一片,洁白无瑕。

    街上,原先纷纷扰扰的场景已悄然不见,独留着少年望着空荡荡的街道,再看着门口堆积的雪,不禁有些头疼。

    小镇人很多,又很少。只是因为官家的俸禄、朝廷的黄金都在此所产,才变得这般模样。少年姓荀,名逸。据街坊邻里所说其更是总旗大人的私生儿,但无人借此侮辱、笑话那少年。总旗大人人很善,每次过来看望少年都会带来大批人马,来修路与介绍生意,以至这小镇内的人皆是混得风生水起。可就是这么善的大人不知得罪了何人,竟被查出了“贪赃枉法,肆意卖官”的罪名,惹怒了朝上,被满门抄斩。所幸无人提及少年,方才为那总旗大人留下了这么一子嗣。

    这少年也是托了那“死去父亲”的福,那些曾被总旗大人照拂过的,听闻大人家被满门抄斩,只留下了梧桐镇的那小子。于是便纷纷对少年施以帮助。这不知不觉已沦为孤儿的荀逸,日子倒是依旧过得舒舒服服,整日在小镇内外闲逛,一年到头游手好闲,也不曾为银子发愁。

    少年平日内最喜便是去往酒肆。据他所说,因为酒肆内的人,来自各方,在此总能听到别处所听不到的故事。然后抿着小酒、吃着花生、听着江湖侠客说那快意恩仇的故事,如此总能消磨时间。

    风又再次吹起,有些冷。少年便入房着衣,然后又出来。坐在杏树下,饮着酒水,望着天空。“或许这辈子也就这般过了。”

    喝着喝着,壶内的酒已所剩无几,摇着壶只能听见些许水声。罢了,只得慢慢细抿了,这喝酒也是喝不痛快。郁闷感瞬然就出来了,望着星星点点的夜空,还想屁“故人”、“故事。”

    荀逸这嗜酒的毛病是他那“死鬼父亲”所带起的。

    他常讲:“读书人呢,一定要有生气,然后便有了书生气。所谓的书生气呢,便是饮酒作对,最好还能在适当之时,行江湖之事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,这不就善咯!还有啊,这酒,何时都能喝,何时喝也有讲究,这当中的学问真不比书上的学问浅。当一个书生懂得读书、饮酒,那才是真真正正的读书人咧!”

    这荀逸啊,每次听着他那“死鬼父亲”的酒后乱语,都觉得无劲得很,可每当他饮酒时,脑内都是他那“死鬼父亲”的胡乱话,想忘也不能忘记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壶内已变得空荡荡的,不耐喝。但这酒的后劲蛮大,此时荀逸变得面颊绯红,貌似桃花脸上开。热意、困觉也一并袭来,靠着银杏树,然后静静地进入梦境。

    风又继续吹起,杏叶飘飘落下,落至发梢,少年仍浑然不觉。

    旦日清晨,四周变得明亮,有点刺眼。荀逸抬起手来掩盖双眼。过会儿,眼睛好似已适应了外界的光亮。随后,睁开双眼的那刻,荀逸才清楚自己在这靠着树睡了一夜。头上、肩上、身上落满了杏叶,青衫与杏叶与大雪相宜,那刻仿佛这天地间只有三种颜色,姣姣雪色,金杏叶色,青衫郎色。

    在外久了,有些无趣,于是便拎起脚边的酒壶回去。

    小镇繁华得很,其地更是千金难求,寻常百姓家能有座普通茅草房便觉得不错了。但少年却并不满足,非要一座私院,可不管少年提出任何要求,大人总是会对其满足。这私宅大得很,前面是铺面后面是私院私宅。虽说这么大的一栋宅子,就少年一个人,难免会是非多、闲话多。但这附近的邻居与在这小镇上熟络的“本地人”连对其的一句闲话都没有议论过,见了少年甚至还会主动问候。应是看在他那“死鬼父亲”的面子里。

    前面的铺面被少年改为了文宝堂,是个卖字画的地。里面所挂的字画大都出自那少年之手,剩余的便是少年同来此经商交易的有钱老爷所购买,为此少年还花了不少冤枉钱,但他却从不在意。在他眼中,这字画都是宝贝,其对这字画的爱护甚至比他身子的爱护还更要珍重些。

    堂内有些小,但喝茶,挂画还是足够的。这梧桐镇除了以黄金闻名外,还有这本土的龙井茶叶,几乎在这居住的,屋内都会摆放着那么一套茶具,无论贵贱。所以元宝堂也毫不例外。

    当茶叶放入盖湾慢慢被热水浸泡,香味逐渐开始弥漫,再加热水重新泡取,鲜爽甘醇的感觉也出来了。